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二幅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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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
[2005]51号 |
拱墅区,东至规划塘中路、南至规划萍水路、西至丰潭路、北至规划道路 |
34218
平方米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 2.1 |
≤ 24% |
杭政储出
[2005]52号 |
拱墅区,东至益乐路、南至规划萍水路、西至规划塘中路、北至规划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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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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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 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详细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俬城四楼)拍卖厅。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拍卖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咨询电话:0571—85085448,85085449,88227656。
四、
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05年8月23日上午8:30起至2005年9月5日下午3:00时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5年8月17日至8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
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5年8月10日起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新路155号和平家俬城四楼)B53、54号土地交易窗口索取。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0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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