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要主导市场
——五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国务院15号文件要求试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并明确市、县 人民政府可划出部分土地收益用于收购土地。这是土地收购储备 制度的重大政策突破,也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方式的 重大突破,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宏观调控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色。土地承 载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多种目标,其市场更需要在国家宏观调控 下发展。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国家管理土地的职能 一刻也不能放松。 国家调控土地市场要有强有力的手段,土地收 购储备制度正是顺应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市场经济基本规律 创造的调控土地市场的手段,其核心内容就是政府依法收购和储 备土地,控制一级土地市场的供应总量。 实践证明,政府手里没有一定的土地资源,就难以对市场的 供需总量进行有力的调控。过去土地供应总量失控,一个很重要 的原因就是政府既没有垄断直接提供市场的土地资源,也没有吸 纳市场上多余供给土地的能力。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要多少供多少, 现有建设用地入市渠道四开,各显神通,这种市场怎么能平衡得 了?怎么能调控得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就是要让政府手里有地, 又有能力吸纳市场多余的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垄断供应者,成 为平衡土地市场的主导力量。 以杭州为代表的一些地方的经验表明,有没有土地收购储备 制度,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大不一样,土地资产效应在城 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大不一样。通过建立收购储备制度, 不仅规范了土地市场,繁荣了房地产业,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营 造了表好的市场和投资环境,还为大量的建设用地需求找到出路, 可谓一举多得。正因为如此,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受到各级政府,特 别是市、县政府的广泛欢迎,成为近年宋十地仪用制度改革的新 亮点。 建设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关键是要整顿和规范十地市场,这 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的前提条件。不难想象,在一个市场秩 序混乱、土地非法交易盛行、土地供应多渠道和总量失控的地方,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即使建立起来了,也是 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们高兴地看到,在已建立十地 收购储备制度的地方,有一条屡试不爽的经验,即要把十地收购 储备制度建设好,首先要把土地市场整顿和规范好。十地收购储 备的内容决定了这项制度是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 一个有效手段。首先,收购储备制度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取缔七 地非法交易,通过收购、收回的办法将入市的土地纳入政府储备, 堵塞土地供应的其他渠道。实行土地统一供应,便土地巾场的运 行环境得到好转。其次,通过对储备土地的前期丌发,增加储备 土地的资产价值。第三,招标拍卖经营性用地,这是政府储备十 地的基本要求。第四,通过公布政府储备和供应土地的数量,使 政府土地供应政策更具透明性,土地投资更具可预见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卜几 年的摸索。全国几百个市、县创造的经验,为我国土地收购储备 制度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大胆地尝 试,将15号文件的政策突破,变成我们丁作的新进展。 摘自《中国国土资源报》2001年6月15日
|